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西部院区建设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14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长发改审批字【2021】228号文件指定的本项目代建管理单位,长春市妇产医院为本项目法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2.2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7534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22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34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9383平方米。1)、A地块总用地面积52277平方米,建筑面积107227平方米。主要设置为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感染楼、制氧机房、污水处理站等设施。2)、B地块总用地面积23066平方米,建筑面积15573平方米。主要设置为儿童保健及康复中心(产后康护中心)、污水处理站等设施。2.3招标范围:包含水泥、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骨料/集料、砖、砌块、瓦、墙板、防水材料及防水密封材料、砂浆、土、混凝土结构构件强度、砌体结构构件强度现场检测、钢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植筋锚固力检验、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氡检测、焊缝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高强度螺栓及普通紧固件、地基及复合地基、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保温砂浆、抹面材料、建筑外窗、建筑幕墙、节能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防水材料、基层及底基层的常规性能等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全部检测内容。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3.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招标范围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同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犯罪行为记录;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