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从历年典型事故案例中选取部分案例进行公布。请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引以为戒,全面做好“五带头”工作。
2014年1月7日14时50分,通州区新华大街京杭广场1号住宅商业楼施工现场,B区6层B2段卸料平台吊环螺栓发生断裂,造成平台侧翻,致使在平台上码放物料的2名工人随物料一同坠落至1号楼南侧基坑内,将正在基坑内进行清理作业的3名工人砸伤致死。事故共计造成5人死亡。
对现场施工负责人、卸料平台安装负责人、城建二公司京杭广场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别对城建二公司京杭广场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记大过、记过和警告处分。
二是对城建二公司京杭广场项目经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执业资格,5年内不予注册,责成城建二公司给予其记大过处分。
四是对城建二公司,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其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给予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并停止其扣证期间在北京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
三是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改进和规范工程承发包环节的管理,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五带头”,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维护首都安全。